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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动态

校纪委举行四届三次全体(扩大)会议

12月2日上午,校纪委四届三次全体(扩大)会议在行政楼301会议室举行。会议讨论了《扬州大学纪委委员履职清单(试行)》《扬州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全体委员会议议事规则》《扬州大学处级领导干部廉政档案管理办法》等规章制度。校纪委书记、派驻监察专员邱庆峰主持会议并讲话。

邱庆峰就纪委委员如何高质量开展纪律检查工作、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提出三点要求:一要规范履职。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要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体系,《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条例》明确提出要进一步推进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全体纪委委员要严格对照制度要求依规依纪依法履职,确保监督、办案及联系党组织各项工作有法可依、于法有据。二要积极履职。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上提出要“形成全面覆盖、常态长效的监督合力”。纪委全会是学校纪委最高议事决策机构,“履职清单”明确了10项工作内容,全体纪委委员要加强与联系党组织党委书记、纪检委员的沟通,主动积极通过多种方式建立起上下贯通的监督网络,推动工作高质量开展。三要有效履职。全体纪委委员要加强学习勇于担当,尽快成为纪检工作的“行家里手”,推动做好述责述廉、谈心谈话、巡视巡察、专项监督等各项工作。一是坚持问题导向,善于在日常联系中发现问题并推动解决,重大问题要及时报告,强化规矩意识,苗头性问题要抓早抓小,及时提出廉政风险防控建议;二是强化责任意识,聚焦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关注师生群众诉求,积极推动“两个责任”落地落实;三是带头率先垂范,个人要做好示范,所在党组织要成为标杆,推动联系党组织改进工作,共同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

全体纪委委员、纪委机关内设机构及二级纪委负责人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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