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学校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会议部署,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压实领导干部在党风廉政建设中的“第一责任人”责任,发挥“头雁效应”,7月下旬,学校纪委对上半年基层党组织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专项监督检查。
由校纪委委员担任组长的6个督查组,对照《2023年上半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自查表》,对学校二级党组织及机关党委各党支部(党总支)负责人进行全覆盖督查,同时采取“四不两直”方式对人力资源处、工会、图书馆、文学院和资产经营有限公司等18个单位开展重点督查。
督查中发现,相关党组织负责人能够认真落实《扬州大学2023年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重点任务清单》等文件要求,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积极推动内控机制建设,扎实开展廉政风险排查防控;重视对所属党员干部的教育监督,及时向责任人汇报单位党风廉政建设情况、个人重大事项及廉洁从政情况。下一阶段,纪委机关将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作进一步梳理,作为下半年督查的重点内容,进一步提振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精气神,推动学校事业更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