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文学院党委、马院党委、新传学院党委、护理学院·公卫学院党委、音乐学院党委、美设学院党委、离退休党工委等先后召开会议,专题学习《扬州大学深化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工作办法(试行)》《扬州大学管理人员权力行使十项规定》等制度文件。
相关负责同志强调,要进一步压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推动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制度化、规范化、精准化,注重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在严管和厚爱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的氛围中砥砺奋斗、干事创业;要严格遵守管理人员权力行使十项规定,严格遵守各项纪律要求,树立红线意识,坚守底线思维。